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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青岛平度市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幼儿教师简章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幼教事业。

4、平度市生源(或户口),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9月1日以后出生)。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能应聘。

1、报名方式及地点:到市人力资源市场现场报名。

3、报考人员需到报名地点提交下列材料:《2015年平度市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幼儿教师报名登记表》、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或户口簿、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同时提供学历查询码)、教师资格证书、近期同版免冠一寸彩色照片三张(背面注明姓名)。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所有复印件均用A4纸复印。

5、经审查符合条件并面试合格者缴纳笔试考务费40元/人。

三、考试内容及方法

1、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幼儿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相关知识、幼教工作的重大政策法规及综合应用能力等。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不指定教材。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按总成绩和招聘职位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成绩相同而超出招聘计划的,首先幼师和学前教育专业优先,其次艺术类专业(包括音乐、美术、舞蹈、表演、艺术设计、编导专业)优先,再次学历高者优先,最后年龄长者优先。体检标准参照《托幼机构人员上岗前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市教体局组织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照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平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由应聘人员依次选择聘用岗位。如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成绩相同者,抽签确定选岗顺序。被聘用人员执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并经考察合格的,办理续聘手续。考察不合格的,进入人才市场另行择业。

1、在招聘过程中,如果发现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录取资格。

3、被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一律不列入事业单位正式编制。自签订用工合同之日起,纳入幼儿园非公办教师规范管理范围,享受本单位纳入统一管理的非公办幼儿教师同等的工资及保险待遇。

5、现已在平度市公办幼儿园工作但未纳入规范管理(已纳入市镇财政统筹保险的人员不在范围)、符合条件的均应参加本次考试。

7、监督咨询电话:

平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电话:0532-87366717。

附件: 下载

来源:《山东人事考试网》

该信息从网上收集,仅供参考,详细信息建议查询当地人事考试信息官网